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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00:00
潜江市慈善总会2016年度慈善资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公告
2017年第1号(总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1月17日至1月22日,对市慈善总会2016年度募集和使用慈善款物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抽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慈善总会于2005年8月经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募集慈善款物,扶助弱势群体。2016年末该会有会员62人,日常工作人员7人,(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会计、出纳各1人)。该会业务上接受市民政局的指导管理,财务由市民政局财务科代理核算。
二、审计结果
(一)慈善资金募集及使用情况
2016年度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318.69万元, 1、残疾救助资金31.2万元(市民政局福彩30万元,其他零星救助1.2万元);2、慈善助学112.97万元(“好彩头”食品有限公司捐赠43.87万元,劲牌有限公司捐赠59.1万元,中民建筑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3、福利院建设等捐赠5万元(农业发展银行潜江支行捐赠2万元,虾皇捐赠2万元,湖北邱氏节能建材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万元);4、大病救助3万元(省慈总会3万元);5、精准扶贫捐赠74万元(潜江市烟草局68万元,潜江市泰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万元);6、市直各部门及个人“送温暖献爱心”捐款92.52万元。
同期使用慈善资金368.54万元。1、助残资助28.89万元(精神病人住院救治费18.24万元,盲人救助2.65万元,残疾儿童康复费8万元),2、慈善助学资助186.75万元(潜江中学阳光班104.60万元,潜江中学网络建设19.5万元,潜江中学建设52.6万元,实小南城小区建设10万元,大风车幼儿园0.05万元);3、福利院建设资助26.95万元(王场福利院1.2万元,龙湾福利院建设13万元,高石碑福利院11.75万元,泽口福利院1万元);4、大病医疗救助资助33.97万元;5、精准扶贫资助66万元(渔洋排湾村13万元,渔洋陈桥村1万元、渔洋毛桥村5万元,王场黄湾村5万元,王场关户村5万元,张金巩心村5万元,张金西湖村2万元,龙湾寻湖村20万元,高石碑老堤村5万元,泰丰办事处勤俭村5万元);6、抗洪救灾资助3.58万元;7、生活救助资助22.40万元(春节慰问困难教师、老党员及群众8.2万元,特困救助14.2万元)。
收支相抵超支49.85万元,加上年结余88.81万元,累计结余38.96万元。结存资金在建行城北办及中国银行潜江支行账户管理。
(二)慈善资金使用抽查情况
审计组重点对潜江中学、实小城南校区、高石碑福利院、王场黄湾村、高石碑老堤村、等资助对象单位进行了抽查。其中:潜江中学“阳光班”助学支出104.60万元,“阳光班”三个年级、六个班,生活费发放实行了资助金上学生饭卡,学杂费、书本资料费、住宿费等学校实行了按资助金额减免;资助资金19.5万元用于电脑采购及电教室改造工程,合同总价51.99万元;社会人士捐赠52.6万元资助学生借读,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11月3日,潜江中学已将此资金的48.13万元退还给社会人士。王场黄湾村扶贫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对象扶贫支出。高石碑福利院使用捐赠资金11.75万元,资金用于解决福利院生活用品购置。
三、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市慈善总会2016年在慈善款物的募集、使用、管理方面有以下几点应予肯定:一是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不断创新募捐方式、扩大慈善救助群体。通过发布项目信息,将捐赠者受助者供需直接对接,采取冠名捐、项目捐、定向捐、日常捐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增强互动与交流,扩大公众参与面等方式募集慈善款物;二是充分发挥慈善资金使用效益。其中资助阳光班学生299人,农村困难老党员及困难群众春节慰问136人,精神病45人,特困户重建7户,精准扶贫10个村;资助学校及幼儿园3所,福利院4所。市慈善总会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开展救助活动,缓解社会矛盾,为促进市域和谐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三是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通过对部分慈善资金跟踪调查和市慈善总会对资金进行跟踪督导、问效等情况反映,没有发现使用单位挤占挪用慈善资金的情况。
潜江市审计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