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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6 00:00
2018年第1号公告:2017年度慈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第1号(总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对市慈善总会2017年度募集和使用慈善款物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抽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
(一)慈善资金募集及使用情况
2017年度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949.38万元,一是市拨贫困残疾金30万元;二是慈善助学金759.70万元,其中:湖北好彩头食品有限公司捐赠45万元,劲牌有限公司捐赠60万元,楚商大会捐赠654.70万元;三是爱心光明行公益款10万元;四是精准扶贫捐赠款99万元,其中:潜江市烟草局捐赠74万元,虾皇定向捐赠渔洋毛桥村1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定向资助熊口剅湾村清淤工程款5万元,华山水产定向捐赠10万元;五是市直各部门及个人“送温暖献爱心”捐款50.68万元。
同期使用慈善资金371.47万元。一是助残资助5.50万元,其中:贫困残疾儿童生活救助3万元,特校学生生活费2.50万元;二是慈善助学资助207.50万元,其中:潜江中学“好彩头”阳光班44.90万元,潜江中学“劲牌”阳光班59.60万元,实小南城小区建设100万元,刘玲中学自行车棚建设3万元;三是大病医疗救助52.44万元,其中:困难家庭精神病人救助款18.24万元,爱尔扶贫救助金10万元,非定向大病医疗救助款24.20万元;四是春节期间对农村基层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生活救助6万元;五是福利院建设资助21.03万元,其中:熊口福利院12万元,渔洋福利院建设2.50万元,高石碑福利院3.50万元,王场福利院3.03万元;六是精准扶贫资助79万元,其中:渔洋排湾村12万元,泰丰办事处(蔡湖村、白窑村、勤俭村)8万,龙湾陶新村9万元,龙湾寻湖村30万元,高石碑三建村道路建设款2万元,渔洋毛桥村改扩建款10万元,王场关户村5万元,龙湾李家嘴村3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577.91万元,加上年结余38.96万元,累计结余616.87万元。结存资金在建行城北办及中国银行潜江支行账户管理。
(二)慈善资金使用抽查情况
审计组重点对潜江中学、实小城南校区等资助对象单位进行了抽查。其中:潜江中学“阳光班”助学支出104.50万元,共资助299人,“阳光班”三个年级、六个班,生活费发放实行了资助金上学生饭卡,学杂费、书本资料费、住宿费等学校实行了按资助金额减免;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款于2017年9月8日由慈善总会拨入100万元,由于实验小学2017年初未设立此资金预算项目,该校截止审计日此款未列支;龙湾镇李家嘴精准扶贫资金3万元,用于河道疏通、清除杂草,由于河道冬季水浅,打草船无法施工,资金仍在龙湾镇财政管理所未拨付;王场镇关户村5万元已全额用于党群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市慈善总会2017年在慈善款物的募集、使用、管理方面有以下几点应予肯定:一是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不断创新募捐方式、扩大慈善救助群体。通过发布项目信息,将捐赠者、受助者供需直接对接,采取冠名捐、项目捐、定向捐、日常捐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增强互动与交流,扩大公众参与面等募集慈善款物,2017年募集慈善救助资金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642.69万元,增幅201.67%;二是充分发挥慈善资金使用效益,其中资助阳光班学生299人,贫困残疾儿童50人,特校学生86人,精神病患者50人,白内障患者100人,福利院4所,资助村级组织扶贫项目8个,市慈善总会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开展救助活动,缓解了社会矛盾,为促进市域和谐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三是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通过对部分慈善资金跟踪调查和市慈善总会对资金进行跟踪督导、问效,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慈善资金的情况。
潜江市审计局
2018年2月5日